201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二)
5, 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汽车陪练的初步上路
(7)向客户讲解按交通法规的要求和惯例,车辆正常直行,左右转弯,调头,并线,环岛行驶和一.立交桥行驶等基本要领及需注意事项;
(8)针对客户实际驾车水平,选择相应路段进行实际路面的驾驶,并加强基本动作的训练,指导一.客户在道路行驶中正确使用反光镜和倒车镜;
(9)在行驶中指导客户识别各种道路标志,标牌,熟悉各种行车路线;
(10)通过各种路段的行驶训练,提高客户的目测能力,有良好的距离感。
①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汽车陪练又称汽车陪驾,是指汽车陪练业户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为熟练驾驶技术而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汽车陪驾对想取得驾驶证资格的学员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④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