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解析

39、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1、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9、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14、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扣分至不合格;

5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44、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3、制动气压不足起步,扣分至不合格;

45、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19、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5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分类评判标准:

13项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靠边停车、夜间行驶。

5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8、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6、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36、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40、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扣分至不合格;

2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3、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10、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4、车门未关闭起步,扣分至不合格;

5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扣分至不合格。

5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2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扣分至不合格;

5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2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分至不合格。

42、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48、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扣分至不合格;

37、从右侧超车,扣分至不合格;

49、掉头地点选择不当,扣分至不合格;

27、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8、不按规定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31、会车困难时不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2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13、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扣分至不合格;

29、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2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又称汽车陪驾,是指汽车陪练业户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为熟练驾驶技术而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汽车陪驾对想取得驾驶证资格的学员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33、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1、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5、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7、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12、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5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扣分至不合格;

2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32、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扣分至不合格。

16、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38、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20、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扣分至不合格。

35、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5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分至不合格;

34、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3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13项内容及分类评判标准

5、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8、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7、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5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扣分至不合格;

4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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