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不通过驾校报名学车?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因此,福建省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统一实行经驾校培训后参加考试的方式,石家庄市也执行此办法。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夜间训练
(16)按交通法规的要求,指导客户学会各种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17)训练客户在夜间行车时掌握车辆与行人的距离,掌握车与车之间的距离;
(18)向客户讲述一般行车中机械故障的识别和排除,告诉客户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过程中的必要程序。

二、对曾经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含部队核发的),在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能核查到原驾驶证信息的,驾管所提供非驾校程序考试的便民渠道,即可直接申请考试科目一、二、三,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重新申请的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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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陪练的主要职责
(一)介绍车辆性能; (二)传授汽车安全检视及保养知识; (三)介绍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培养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 (四)回答驾驶人员的行车疑问;在驾车过程中进行动作的纠正及技巧传授;提高驾车人员对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的判断、处理能力。 (五)传授车辆故障及出险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