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参与买卖驾驶证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近日,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驾校对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到外地招揽学员、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考试合格率连续两期考试排名后三名、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低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考试申请。对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到外地招揽学员、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石家庄陪练网提示:

汽车陪练的停车入位
(11)进行各种地上、地下车位及车库的正入、倒入、侧入的训练;
(12)指导客户掌握坡路正常起步的能力。

通知强调,对大中型营运客货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责任人,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由道路运输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此外,通知还就强化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严格按照落实安全告知制度。要由乘务员或驾驶人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服务内容;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必须实行安全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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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陪练的初步上路
(7)向客户讲解按交通法规的要求和惯例,车辆正常直行,左右转弯,调头,并线,环岛行驶和一.立交桥行驶等基本要领及需注意事项;
(8)针对客户实际驾车水平,选择相应路段进行实际路面的驾驶,并加强基本动作的训练,指导一.客户在道路行驶中正确使用反光镜和倒车镜;
(9)在行驶中指导客户识别各种道路标志,标牌,熟悉各种行车路线;
(10)通过各种路段的行驶训练,提高客户的目测能力,有良好的距离感。